偷竊貨車電瓶獲刑并處罰金
2024-04-09 10:00:26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惠明 | 作者:張劍 向波勇 | 點擊量:14304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:張劍 向波勇)一男子深夜,專偷貨車的電瓶,偷得電瓶26個,銷贓獲利6000余元。近日,株洲市石峰區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罪案,被告人朱某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,退賠各被害人損失。
2022年底,被告人朱某在株洲市區盜竊作案8次,從停靠在路邊的貨車上偷得電瓶共計26個,銷贓后非法獲利6500元。經株洲市石峰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,被盜電瓶價值共計20058元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朱某多次竊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。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盜竊罪的罪名成立。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,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理,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